原标题:行业协会建议:全体演员酬金不超过制作成本40%
全体演员酬金不超过制作成本40%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日前向各会员单位和影视同仁发出《关于厉行节约,共克时艰,规范行业秩序的倡议书》。
《倡议书》中说,目前各电视平台、视频网站平台、购片与自制订制价格已下降30%—40%。
为保证生产与产出的合理平衡,建议我国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应控制在每集400万元人民币以内,摄制人员酬劳亦应同步降低30%,同时需进一步调整主创和主演人员酬金过高的现象,避免造成主要创、演人员与普通专业工种的收入失衡。
根据国际惯例,一部电视剧、网络剧的编剧、导演和男、女一号主演的酬金,各自最高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10%,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
延伸阅读:
广电限薪令落地
演员“限薪令”终于落地。2018年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在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遏制影视圈追星炒星的不良倾向,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加大网络剧治理力度。
今年以来,广电总局对影视圈不良作风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
全体演员酬金不超过制作成本40%
不过,有制片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有明星明确提出不降薪,要求对损失换一种方式补偿。
不过,也有上市公司董秘否认这一说法,认为违规操作不现实。
在《证券日报》记者采访过程中,有不少声音认为,加强监督的同时,也应该建立完善透明的演员市场环境,提高市场流通,增强新演员的就业机会,给行业注入“活水”。
明星“限薪令”落地
在薪酬方面,《通知》规定,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至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全体演员酬金不超过制作成本40%
具体到电视剧而言,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如果出现全部演员总片酬超过制作总成本40%的情况,制作机构需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并说明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提出惩罚措施,如果制作机构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嘉宾薪酬情况,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可谓是一记重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