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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损害宿主肺炎在临床上应注意哪些事项?

提问于:2020-05-03 09:07:55提问者:天晴网友
免疫损害宿主肺炎在临床上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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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免疫宿主对各种病原微生物的易感性均增高,但不 同类型免疫损害的感染在病原体分布上存在显著差异。实体器官移植后的细菌性肺炎,早期多是由于强毒力的 致病菌引起,革兰阴性杆菌、肺炎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居前 三位,合计占80%以上。术后3 -4周的肺炎很少是机会致病菌。 6个月以后如果没有附加因素如排异反应需要强化免疫抑制治 疗,致命性肺炎和其他严重感染比较少见,病原体近似通常人群 的社区感染。近年来,凝固酶阴性的葡萄球菌有增加趋势。实体器官移植后的巨细胞病毒感染多见于术后1-4个 月,卡氏肺孢子虫肺炎大多发生于术后2 -6个月,很少有少于 6周者。真菌感染多在术后2-3周,肝脏移植者可在第1周。

网友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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