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小学生读《初朵的秋天》有感,所谓读后感,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一般用自己的感受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篇关于年小学生读《初朵的秋天》有感,本文:2016年小学生读《初朵的秋天》有感如下:
导语:
《初朵的秋天》娓娓讲述了一个儿童时期做过亏心事后所受到的心理谴责及成长过程,是一部适合小朋友阅读的儿童作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精彩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朵的秋天》精选读后感:
《初朵的秋天》的整个过程中,童年记忆如一本图画书,在我的脑海中一页一页翻动不止。落满银杏叶子的河滩,逶迤狭长的乡路,顶着麦秸垛的打麦场,绿油油的花生地,昏暗神秘的代销店,书声琅琅的小学校,开满花朵的大槐树,骑着自行车在打麦场和乡路上疯跑的少年,孤独地走在墙根阴影里的我,永远坐在炕上糊纸盒子的奶奶,绣花和薅兔毛的母亲,胖胖的小妹妹......
现在,天光昏暗,春节还没完全过去,但不知为何,外面一片清寂,连零星燃响的鞭炮声都没有,不禁令我疑惑,昨天我是不是真的曾经回到过从那个被我命名为“槐花洲”的村庄。千真万确,父母和姐妹的容颜,热热的土炕,大锅里做的饭菜,还有犹在耳边的乡音,这一切都在提醒我,昨天我的确穿过那条乡路,回到“槐花洲”,与父母和姐妹完成了一场仪式化的短暂相聚。我们姐妹四人带着各自的孩子,穿过那些熟悉而陌生的村街,去给村里的亲戚长辈拜年。乡路和村街当然都变了样子,铺上了干净平整的水泥,不再是过去黄腾腾的土路。几个孩子中,两个大的已经读高中,两个小的只有九岁。读高中的外甥安静地跟大人走在一起,两个九岁的孩子则兴奋地欢叫,奔跑,追逐,头上渗着亮亮的汗珠。
恍惚间,我感觉那两个孩子正是小时候的我,然而,一切却那么不合拍--显然他们就是他们,无法跟我记忆里的孩子进行哪怕一点点的置换。在伯父家的院子里,我看到了贴墙修建的兔窝,那一格格像楼房窗口似的窝里,卧着一只只长毛兔,它们正是《初朵的秋天》里的那些兔子。我长久地伫立在兔窝前,看着那些熟悉而遥远的小动物,看着铺在它们身下的晾干的花生蔓,眼眶慢慢地湿润了。自从离开“槐花洲”外出求学,到后来在城市安家,我大约有三十年没有看到过这种长毛兔了。母亲早已不养兔子,村里那些曾经以售卖兔毛贴补家用的人家,如今也在果树及其他领域找到了赚钱的途径。以往春节时去给伯父拜年,总是行色匆匆,也从未发现伯父家里竟然还养着兔子。大概因为刚刚写了《初朵的秋天》,昨天,我才敏感地注意到了它们,那些让我想哭泣的小动物。它们住在楼房一样的格子间里,楼房用水泥板建成,每一个格子间都安装着铁丝网做成的门,那些网看起来很像城里窗户上的防盗网。
是的,这正是我记忆里的那些格子间,那些兔子,住在墙上的兔子。村庄的许多地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我小时候住过的老房子,其实也早在二十多年前的一场变故中被父母卖掉。如今父母住的房子,早已不是过去我记忆中的了。我忽然明白了自己想哭泣的原因--唯有在伯父家院子里看到的那些兔窝,那些兔子,它们没有背叛我的记忆,还一如既往地待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等着我回去相认。
从伯父家里出来,走在村街上,我们遇到一个中年男人向我们问好。我依稀从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熟悉的影子,却想不起他是谁。但我确定,他一定是我儿时的伙伴,曾经骑着大金鹿自行车,鸣着铃声,在乡路上风驰电掣地骑来骑去的那些野小子中的一个。他是《初朵的秋天》里的小武,是梭子,是许多小武和梭子中的一个。显然,他当年没有像我一样考上中专或是大学,从而把户口带到城里,而是永远地留在了“槐花洲”,在那里娶妻生子,延续旧日的生活,或者跟其他村人一起,不经意地随手抛弃着某些旧日的生活,投入往前奔跑的岁月。
其实,不仅仅是春节,每次回乡,返回城里后我都要难过几日。几个姐妹分别住在不同的地方,每年相聚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那些关于各自生活的叙谈,每次都提醒我,我们早已不是童年的我们。我那曾经像初苗一样会拉小提琴和弹吉它的大姐,如今可能根本想不起那两样乐器了。小妹依然胖胖的,哪怕偶尔从一瞬间窥见初果的纯稚,我也会感到一种如获至宝的喜悦。是啊,我们都长大了,正在慢慢变老,童年拥有的一切,正被岁月抽丝剥茧般地偷走。如今的孩子,基本都是独生子女,他们无法想象有好几个兄弟姊妹的那种家庭生活是什么样子。我一直对遗传基因感到神秘费解,比如我们姐妹四人性情不同,某些方面甚至相差万里。我在家里排行老二,从小就比其他三个姐妹敏感,到如今依然如此。性情个个不同的几个孩子,免不了互相之间有亲疏之分,我记得小时候我跟大妹妹特别好,而我的姐姐则跟小妹妹特别好。我在《初朵的秋天》里很用力地写了四姐妹之间的情感发展,希望能让现在的孩子了解这种他们不曾经历过的情感。当然,现在开放二胎了,像我儿子钢镚这么大的独子,有些人可能会有弟弟或妹妹了,他们将不再孤独,同时也将面临相处中的各种情感问题,我希望他们从这本书里学习到跟弟弟妹妹相处的方式。
我的儿子钢镚已经快十岁了。这些年,跟他讲讲我的童年的欲念时常会有,但每当它冒头的时候,我又感到一种叙说的艰难。或许正因为此,才促成了《初朵的秋天》的创作。在动笔写的时候,我将之定义为“一部以儿童视角来完成叙述的成长小说”,我想,这或许是让钢镚了解我童年时生活的最佳方式。父母把生命赋予了儿女,他们之间总要互相了解。
跟钢镚差不多大的孩子,他们的父母也差不多处在我这样的年龄。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这一代人,我们经历了不同的历史转型,时代烙印不可避免地让我们成为了极为特殊的一代人。比如说,“包干到户”,这个词汇出现在《初朵的秋天》里,肯定会让小读者们感到陌生。我还记得,家家户户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之后,胶东南部一带农作物以小麦、花生为主,我们家里正是靠着秋季卖花生所得,及卖兔毛所得的几千块钱,供养着姐妹四人上学读书。那个年代,庄稼和我们的关系是那么密切,如今的孩子不可能懂得。
还比如,我小时候其实是像初苗那样,狂热地梦想成为一名歌唱演员的,甚至计划过偷偷给当时的东方歌舞团团长王昆写信自荐。而我的姐姐,她其实很想当一名作家。当她从师范学校放暑假回家后,我偷偷发现她在一个塑料皮本上写下的小说开头后,我难以形容那一刻的震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跟着收音机学唱程琳的歌《酒干倘卖无》,母亲却逼我们去花生地里拔草,我恨恨地对姐姐说--妈根本不懂我们的理想,我们将来一定不能这样对待我们的孩子。呵呵,我们那时候的理想,不知道会不会被如今的孩子笑话,但每每回忆到那些,我就有种想要对钢钢镚叙说的冲动。希望如今的孩子人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不要管那理想有多么狂妄,它一定是美的。我还希望如今的孩子能够热爱大自然,热爱动物。我在书里写到了狗和猫。我小时候曾经有一只猫玩伴,有一天,它误食了鼠药,我把它抱在怀里,三天三夜,它最终挣扎着死去了。它死去之后,我用被子在炕上围了一块区域,把它放在那里,不许任何人碰它??孩子们必须知道,动物永远都是我们的朋友。
因此,我们需要让我们的儿女了解我们,了解我们成长的那个年代。我也希望《初朵的秋天》能给跟我同龄的父母们带来一丝童真的慰藉,带你们回到正在渐渐丢失的记忆。我更希望,你们能跟着孩子一起阅读这本书,并把童年时代那些跟庄稼有关的故事,讲给自己的孩子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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