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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生为什么要殴打16岁舍友?怎么依法保护未成年人?

提问于:2021-03-14 17:22:50提问者:天晴网友

有媒体又曝出,在某一校内两女生殴打16岁舍友事件,并且下手狠毒,扇耳光踹肚子怕出声还用袜子塞其嘴的传闻。这位被殴打的16岁女孩叫晨晨,晨晨叔叔华师傅介绍,晨晨今年16岁,2013年初中毕业9月份进入陕西医科学校读书。3月11日中午,晨晨给家里打电话说被同学打了,等他和晨晨母亲赶到学校时,看到孩子两边脸都肿着,右侧眼角还有明显的伤痕。经医院检查,晨晨除了脸上的伤外,腹部、腿部都有被打的伤痕,随后他们赶紧通知学校并报了警。

我想知道,这名女孩为何遭受到宿友的毒打?到底是犯了什么滔天大错?家长应该如何教育不听话、叛逆的孩子呢?对于被打孩子的家长来说,可能更关心的是自己孩子的权益如何维护吧!如何依法保护好未成年人呢?

最佳答案

对于晨晨被打的原因,叔叔华师傅称,3月10日晚,晨晨在宿舍因为打扫卫生的事,与同宿舍的李某和罗某发生争执,随后李某和罗某两人就一起动手打她。“孩子说,当时李某和罗某让她脱了鞋子跪在地上,双手还举着一个凳子,然后用鞋子在她脸上抽打,还用脚在她身上、腿上踢。为了不让晨晨被打时喊出声,被宿管老师发现,二人还逼着晨晨脱下袜子塞到嘴里,整个过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晨晨的母亲张女士说,孩子被打后心理压力很大,以至于当天在医院住院时,半夜做梦都在喊“不要打我”,白天人精神恍惚也不愿说话。记者随后从杨凌示范区医院神经内科了解到,晨晨送来后经检查,头皮、双眼有多处挫伤,腹部、腿部多处软组织受伤,精神上有轻微的应急性障碍(是由剧烈的、异乎寻常的精神刺激、生活事件等作用下引发的精神障碍)。

如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

近期,中国社会舆论的焦点关注在未成年人身上,校园性侵、幼儿园虐童、父母虐童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事件屡被曝光,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保护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斩断伸向孩子们的“罪恶之手”。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1、家庭保护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2、学校保护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网友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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