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副主席是干什么的?负责哪些工作?中央军委副主席是什么级别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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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是仅次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最高领导职务。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委员的连任届数在宪法并没有限制。由于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党指挥枪),任职者通常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担任。
基本简介
1982年的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设立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而中国共产党亦设有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因此形式上存在两个中央军事委员会,即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但是两个委员会的最高负责人(又分别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和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和副主席除了过渡时期外均为相同的人选。
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四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央军委副主席级别:
目前中央军委副主席都是上将军衔。军委副主席是副国家级领导干部。
所以中央军委副主席也是国家领导人,但是主要负责军队,协助军委主席领导指挥全国军事武装力量。
附: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简称“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军委主席”,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四节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没有任职资格的限制。
根据《党章》和我国军事制度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同一机构。”,“党的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未经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军委的授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插手、过问或处理军队问题,更不允许擅自调动和指挥军队。”我国建国后担任过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的先后有毛**、华**、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