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妻子有外遇男子对妻下狠手
被家暴女子伺机打出求救电话,被民警救出送医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北海讯(记者许海鸥)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北海铁山港区营盘镇26岁的吴某把妻子谢某禁锢在家中7天实施家暴。2月2日深夜,谢某伺机打电话向娘家求救。营盘边防派出所民警赶到将她救出,并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目前,谢某在医院接受治疗,并将进行伤情鉴定。
2日晚10时许,营盘边防派出所接到当地村民谢女士的报警,称嫁到盐灶村委会吴某家的妹妹谢某,被丈夫实施家暴。该所3名民警马上赶到吴家。
当民警看到谢某时,都被惊呆了:“她脸上有伤,双眼充血红肿,手臂、大腿及脖子上都有勒痕。由于没有及时治疗,伤口已经溃烂。”民警马上让谢家人将谢某送到医院接受救治,吴某当晚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
经民警调查,吴某原是当地一家企业的保安,后被辞退。妻子谢某今年25岁,两人已育有一名3岁的女儿。夫妻俩现在都没有工作。1月27日,吴某见妻子与一陌生男子说话,便怀疑其有外遇。当晚,盛怒之下的吴某拿着家中的钢管打谢某,还用尼龙绳勒她的脖子。由于妻子不承认,一连几天,吴某缴了妻子的手机,把她囚禁在家,每天暴打。
2月2日晚9时许,趁着吴某外出喝酒,谢某才找出手机给娘家人打电话求救。
吴某在派出所承认了自己殴打妻子的经过,并哭着保证今后不再犯,称不愿离婚,怕女儿没有母亲。谢某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她向民警表示,坚决要与吴某离婚。
记者了解到,法医正在给谢某鉴定伤情,一旦伤情达到轻伤,警方会将吴某转为刑事拘留,“即便是伤情达不到轻伤,我们也会建议谢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切实保障谢某的人身安全。”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发现谢某脖子上的勒痕很深,“吴某的这个举动是有可能致人死亡的”。
目前,当地妇联已经介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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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海原县李旺镇团庄行政村发生一起家暴致人死亡案件。据知情者透露,打人者穆某某为某学校教师,死者是穆某某的妻子马某。11月23日,海原县公安机关发布案情通告,消息属实,目前施暴嫌疑人穆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新消息报记者余柄光
据知情群众反映,事发之前,马某对自己遭受的家暴常年选择隐忍不说,其父母和兄弟对其家庭不和以及马某遭受家暴的情况并不知情。
赶赴现场处警的海原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民警当场将死者丈夫穆某某控制,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经讯问,穆某某对故意伤害致受害人马某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穆某某已被海原县公安局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家庭,这个连接着妻子与丈夫、父母与孩子、家人与亲属的社会单元,孵化出了人类最原始的情感——亲情,然而,家庭暴力的出现却在一步步摧毁着这份人人都该拥有的幸福。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资料显示,在由2.7亿个家庭组成的中国,有30%的家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暴侵害,每年有近10万个家庭因此而解体。银川市反家暴现状如何?新消息报记者多方进行了走访,我们希望:反家暴,说出来!不要暴力,让爱回家!
讲述:
她遭殴打后流产本想自我了结却杀死了丈夫
新消息报记者李辉
“是我不够冷静,欠缺法律意识,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做了那样愚蠢的事。”11月22日10时,在宁夏女子监狱已服刑6年的小雨(化名)强忍泪水,说自己真的不想再回顾当时的那一幕,太心酸、太懊悔!
小雨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2012年3月入监服刑的她今年还不到30岁。提起被自己杀死的丈夫,她的脸上仍有一丝道不出的恨:“那时候,他想打就打,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打,我记不清有多少次……”
小雨家住盐池县,2010年经人介绍,她与甘肃籍丈夫王鑫(化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起初生活还算平静,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婚后不久丈夫就有了外遇,也正是从那时起,王鑫的各种找茬让她的生活彻底陷入梦魇。
令人无法想象的是,2011年1月,已怀孕4个多月的小雨又一次被王鑫拳脚相加,那一次,她失去了腹中的孩子,悲伤欲绝,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流产后,他还带着外面的女人回家,根本无视我的存在。”
积怨最终爆发了。
当年5月16日早上,她因再次向丈夫提出离婚而遭到暴力殴打。回顾起当时的情景,小雨的手有些颤抖,她低头捏着胳膊上的袖套,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下来,“因为发生争吵,他把我从床上踹下去,我就冲到客厅拿水果刀想自我了结。他说我神经病,直接过来把刀夺了过去,然后瞪着我……”
小雨告诉记者,她当时彻底崩溃了,扑过去抢水果刀,也正是在被推搡的过程中,感觉刀子划过了王鑫的脸颊。她当时害怕极了,跑出去向邻居求助,并拨打了120和110。事后才知道,王鑫因失血过多死亡。
记者了解到,小雨自小父亲去世早,70多岁的母亲目前随两个哥哥一起生活。对她而言,没有比亏欠家人的内疚来得更痛。在监狱服刑期间,山西省某医院的牛大夫联系到该监狱,提出愿以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资助解决小雨母亲的生活问题,好让她安心改造。这一举动让小雨十分感激,但经过再三考虑,她婉拒了爱心人士的帮助。
“我家中生活虽然困难,但是还有兄长照顾母亲,生活还能维持,我感谢爱心人士的好意。我的犯罪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危害,给家人带来了负担,伤害了他人,我不能再给别人增添负担了。”小雨说,她会积极改造,回报社会各界和亲人的关心帮助,争取早日回家,为社会尽责,为家人分忧。
分析:施暴者主要心理特征是自卑,具有攻击性,其实是因为没有安全感
新消息报记者董静怡实习生高兴
“对于家庭暴力而言,婚姻里的语言暴力和肢体暴力相对较多。女性的语言暴力勾起了男性对女性的肢体暴力。”11月23日,国家高级心理咨询师、银川英开悟心身健康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孟祥宁如是说。
据孟祥宁分析,对于施暴者来说,最主要的心理特征就是自卑,虽然看起来他很强悍但其实内心深处是自卑的状态,当他自卑的时候,为了防御自己的自卑心理就会表现出很强大或者施暴的表现,一个向外攻击的人内心其实是没有安全感和自信的。
对于受虐者来说,内心深处多少都会有一些无价值感所导致的消极型的攻击。在孟祥宁接触的心理咨询案例中,有很大一部分受害者是潜在的有高道德标准的人。比如,受害者从小就很顾家,照顾弟弟妹妹,把家里的一切都安排得非常好的典型,进入婚姻后她也会表现得特别好,什么都做得很规范。但在这些背后,她内心则是希望能得到对方的爱和关怀,当达不到她内心需要的时候,就会转变成抱怨消极的状态。施暴的人跟这类受害人在一起就会没办法交流,时间久了就会通过语言暴力或者肢体暴力来与对方相处。
同时,男方对女方施暴后道歉,一些受害者也会享受施暴方的道歉,女方会表现出忍辱负重或为了孩子原谅其暴力行为。等过一段时间好了以后女方就可能会重复这样消极的思想。这样就又会进入一种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其中一方就会感觉到受挫,另一方也就又会表现出语言的暴力等行为。当受挫方无法通过爱的表达达到情感宣泄的时候,就只能通过语言或者肢体的暴力来表达愤怒。
孟祥宁建议广大女性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当你沉浸在受害角色中,你害怕对自己不确定的人生做出自我的承担,然后从语言、情绪、心理消极地攻击对方,你会将你身边的人都变为施暴的人。所以不要沉浸在受害者的角色中,对家庭暴力说不的同时要成长自己,不要一味地谴责施暴者,而是问问自己要对人生承担什么责任。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受害者,如果施暴者的行为让你没有办法忍受的时候,千万不要以‘为了孩子’为理由继续坚持。”
建议:遭遇家暴,要记得收集证据
新消息报记者董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