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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黑老大"开涉黄发廊 女孩逃出淫窟又当母亲面遭绑

来源:华商报
2018-01-30 22:56:34

(原标题:作恶必惩;开涉黄发廊敛财,“黑社会”老大被重判)

他,读完初中后辍学,头脑灵光却用错了地方。21岁,因抢劫身陷囹圄;32岁,开发廊做起了涉黄生意,短短数年,摇身变成了大老板;35岁,一连开了4家足浴店,人前无比风光,人后却是见不得光的“黑社会”老大:强收保护费、实施绑架、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逼迫10名少女卖淫、诱骗胁迫容留女青年卖淫……

陕西西安警方成功摧毁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许多受害者依法讨回了公道,也让他再次受到法律的严惩——四十不惑时,又开始一次铁窗生涯,不过这次将更漫长,需要18年……

1月29日,曾参与捣毁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位不具名的警官介绍说,该黑恶组织种种行径令人发指,逼迫诱骗10名少女卖淫,一名遭诱骗的女青年逃回老家湖北后,马宏全指令手下人员追到女孩的老家,将该女青年母亲控制,逼迫逃出“淫窟”的姑娘屈服……

此案引起了中、省、市高度重视,先后对此案均予以挂牌督办。为使法庭依法“从快、从重”严惩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组警官与检察机关公诉人一起出庭,指证所有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问题,这是陕西“扫黑除恶”10多年以来首次。

女孩从“淫窟”逃回老家

当着母亲面又遭绑架

2014年初春,20岁出头的湖北荆门姑娘小菁(化名)认识了老乡谭某松,在对方甜言蜜语的追求下,小菁答应了谭某松做他的女朋友。随后,她跟随着“男友”来到西安玩,没料想被骗到一家足浴店。看到这家足浴店随处可见打手看管,她才知这里并非是正规足浴店,而是一个“淫窟”,多名同龄女孩甚至还有未成年的少女被诱骗到这里卖淫,都是湖北籍老乡。

此时,小菁才明白“男友”谭某松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人,而是“恶狼”。原来,谭某松是这家“涉黄”足浴店的骨干领导成员,专门以谈恋爱或找工作为由诱骗女孩来这里卖淫,他不仅骗了小菁,还用类似手段诱骗逼迫了好几个女孩。

小菁坚决不肯“坐台”当“小姐”,并为此一次次遭到殴打和恐吓。2014年5月21日,小菁借口老家亲戚来西安要去见个面,趁机逃出“淫窟”,和亲戚一起回到了老家。

但小菁没有料到,逃回老家后,对方并未善罢甘休。

经法院审理查明,当天发现小菁逃走后,谭某松即电话告知“老板”马宏全。马宏全立即给手下——骨干成员之一的赵某电话指令。赵某当即叫来自己的手下赵某某、高某、徐某,一起陪同谭某松驱车赴湖北堵截小菁。

“你如果不见我,小心你妈的安全,我们可带着枪和刀子……”途中,谭某松不断给小菁打电话或发信息,以其家人安危逼其就范。

第二天,谭某松等4人赶到湖北荆门市某镇,其间,谭某松还电话联系当地社会闲散人员6人。10个人一起到小菁老家所在的村庄。此后,谭某松将小菁的母亲骗出家门后控制,逼迫小菁来见面。无奈,小菁和其一男性亲戚赴约。谭某松伙同当地社会闲人将小菁的亲戚暴打一顿,继续逼迫小菁就范。

2014年5月23日,谭某松与赵某等人驾车将泪流满面的小菁强行带回西安,送回那家涉黄足浴店,并支付给赵某某等3人报酬3000元。

2014年6月23日,湖北省秭归警方向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发函,举报以湖北籍犯罪嫌疑人马宏全为首的团伙在西安新城区以经营足浴店为掩护,涉嫌组织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此事立即引起公安新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侦查,7月9日,公安新城分局抽调治安、刑侦、巡(特)警和当地派出所等单位上百民警,多警种展开突击行动。警方在被举报的这家足浴店内现场抓获骨干成员郑某森、郑某之、颜某苹(女)等3人和两个马仔,解救被胁迫或诱骗女青年22人,并查获大量卖淫记账单据、避孕套及其他物品。然而,该足浴店的老板马宏全因事发时外出侥幸逃脱。

从打工仔变发廊老板

蜕变成“黑社会”老大

马宏全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

西安市警方专案组50多人兵分多路,很快就将马宏全的来历查得一清二楚。

马宏全1977年6月出生于湖北省秭归县某村。21岁时,好逸恶劳的他因抢劫被判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人民币。在狱中他积极表现获得减刑,2001年11月6日被释放。重新步入社会后,马宏全本想打工自食其力,却误听老乡的话步入歧途。

快30岁时,马宏全经老乡介绍到西安打工,在碑林区一家暗地做着涉黄交易的“洗头房”工作。一开始,马宏全的角色是负责望风、招徕客人的马仔,后来专门负责看管店里两三名从事色情服务的女子。其中两名女子此后一直跟随着他,成为他后来坐大当老板后的骨干成员。

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久了,马宏全产生了自己开发廊赚大钱的想法。

2009年开始,32岁的他自己偷偷开了一家涉黄的发廊,但不久就引起了警方注意。2011年,附近的涉黄发廊被碑林警方全部打掉,马宏全的许多同行和老乡被警方抓走。马宏全侥幸逃脱了,但他仍执迷不悟,在西安市东郊某城中村继续开发廊做“涉黄”生意。2012年,马宏全扩大经营,将发廊搬迁至新城区某偏僻路段,投资四五十万元,开了一家足浴店。

马宏全用多年“打拼”出的经验和头脑管理这家足浴店,对管理人员都有明确分工,还安排专人在店内外望风,一旦发现有便衣警察或可疑人员,即关门或者停下涉黄“服务”来逃避打击。而同时,他注册正式的足浴店,自己担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在工商部门注册取得合法的外衣,为自己打掩护。

经营涉黄足浴店获取的暴利,刺激了马宏全想当这条路同行业“老大”的想法。他与老乡合作或者吸收亲友投资,在本家足浴店附近又连续开了3家。生意越做越大,马宏全则开始躲在幕后操纵。经法院审理查明,他表面上不再担任足浴店的总经理和法人代表,但实际上仍是决策者和操控者。他将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头衔“转让”给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同学郑某森,而郑某森和负责财务的男子郑某之、女总管颜某苹、谭某松、赵某等11人后来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骨干之一。

案发后,司法机关查明,该黑社会组织利用其开设的4家足浴店,以色情服务收取嫖资的方式,攫取巨额财富,近年来获取非法收入1800余万元,除用于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之外,马宏全还为组织成员购买汽车和房产。

警方专案组赶在涉案财产被转移挥霍之前成功将其冻结或查封,摧毁其经济基础。现冻结银行存款500余万元,扣押非法所得现金90万元,汽车4台,查封房产2处,汽车档案5份,总价值近千万元。

同年8月16日,负案潜逃的马宏全、领导骨干谭某松等人员被抓获归案。

中省市挂牌督办

依法“快侦、快逮、快判”

2014年7月9日足浴店被突查的那天,也是马宏全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之日。当日,该组织主要骨干成员郑某森、郑某之、颜某苹等人落网。新城警方对马宏全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罪立案进行侦查。

此案引起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刑侦局领导会同省公安厅刑侦局组织犯罪侦查负责人,多次赶到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和专案组实地调研和指导侦破。

2014年7月15日,陕西省公安厅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同年9月2日,公安部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同年11月14日,西安市委政法委对此案予以挂牌督办。公安、检察、法院形成合力,依法迅速“快侦、快逮、快判”,结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抽调有组织犯罪侦查处两个大队,会同公安新城分局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深入侦查,先后将该组织领导层和骨干层25人悉数抓获,个别在逃疑犯上网在全国范围内缉拿。

经司法机关查明,该犯罪组织内部有着严密规章制度,架构呈金字塔形:马宏全既是幕后老板又是老大,处于金字塔最顶端;第二层是11名领导骨干层成员,包括跟随其多年的颜某苹、郑某森、郑某之、谭某松、赵某等人,分别负责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对失足女青年控制管理、外围打手管理,均直接受马宏全控制;第三层是一般组织成员,有20多人,负责望风、外围事务等。

专案组查明,马宏全曾先后强迫30多名女性卖淫,其中未成年人10名。他手下有一批打手专门负责看管这些女性,他们手持伸缩警棍、橡胶棍等,发现有不服从的就暴打。另外一批打手负责在外望风,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报信。同时,该组织控制沿路同行业,强迫一律统一配备对讲机、统一配服装,强收所谓的“特行”保护费,过节费、开门费等等;一旦有老乡想投资开足浴店,必须经过马宏全同意并且共同瓜分利益后才可租到房。

此外,马宏全还曾在新城区某茶楼、某宾馆地下室开设赌场,召集数十名湖北籍老乡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为了争夺失足卖淫女或者嫖客,马宏全还数次带领人员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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