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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第一例!洛阳一名男子因偷窃取暖被行政拘留13天

来源:大河报
2019-01-25 11:02:26

全省第一例!洛阳一名男子因偷窃取暖被行政拘留13天

1月22日,洛阳市一名男子被洛阳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古城派出所民警用于盗窃和取暖,并被行政拘留处罚13天。根据洛阳北控水务集团新区热力分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说法,由于供暖被盗,进行了行政拘留,这是该省的第一起案件。

1月23日,记者跟随供暖公司工作人员前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金店社区。据工作人员介绍,12月10日,他在社区的供热管井中。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社区某楼的30楼一户人家的管道锁阀已经打开,家里没有支付季节供暖季节的取暖费,不能享受供暖服务。该阀门关闭并记录在案。

洛阳男子盗窃加热行政拘留13天

监视视频截图

12月13日,当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家里的管道锁阀再次打开,锁定阀的阀盖被拆除,并且有粉碎痕迹。 “进水管和回水管很热。我检查了水温和水压。该指数是正常的,表明该家庭实际上正常供暖,但实际上他的家人仍然没有支付取暖费,“他说。接下来,工作人员多次关闭加热管锁定阀,并通过工具反复打开并打开加热管锁定阀。供暖公司的工作人员试图联系家庭,但无法联系。为避免再次发生供暖盗窃,1月9日,洛阳北控水务检查组工作人员安装了加热管井监测。监控录像显示,在安装监控的当晚,一名中年男子进入加热管井并用一把工具打开锁阀,为30户家庭供暖。这个人是30楼的房客。取证后,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向洛阳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报案。

1月21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民警召唤该男子,该男子供认盗窃和取暖。目前,该男子因盗窃被警方判处13天行政拘留。被盗暖气的价值是777元。

在采访中,热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供暖也是一种商品,而供暖的盗窃也构成了违法行为。如果客户需要加热,他们应该通过正常付款的渠道使用加热,不应该非法偷取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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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4月1日起,“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开始实施。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程序”第5章第35条,如果热用户任意拆除,连接或阻塞供暖设施,安装热水循环装置,修改热量计量和温度控制设施或未经授权开启锁阀,其他对供暖设施的损坏或影响供暖的热量,由热用户执行上述行为导致室温达到标准,对热力企业不负责任。如果热门用户在收到通知后拒绝更正,则热力企业可以停止加热。如果对其他热门用户或热力型企业造成损失,热用户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大河客户编辑:裴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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