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老太被虐,保姆行业门槛何在
据钱江晚报官微29日报道,79岁老人遭保姆疯狂虐待!老人艰难爬到门口,喊儿女名字呼救……12月25日,浙江金华市一个家庭流出的监控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广泛关注。
监控画面触目惊心。在3分15秒的录像中,老人被保姆在地上粗暴拖行不下5回。老人的外孙黄先生称:外婆因腿脚不方便,年事渐高生活无法自理,就为她请了保姆,每月费用3000元左右。听邻居说这个保姆非常凶,经常看到外婆躺在地上,她压根不管。就在准备辞退保姆时,他在监控视频中发现了这惊人一幕。目前黄先生已报警。
现在家庭人口结构嬗变,早不再是数代同堂——晚辈居家奉养老人的年代;家庭裂变,中青年人往往有小家庭另行居住,又忙于工作,对一些老人的赡养、监护事宜,也就只能是通过市场委诸保姆,自己“常回家看看”。但是,哪怕有一万个不放心,安装了监控对保姆的日常行为进行远程察看,也难免鞭长莫及,总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手机查看监控。要是雇保姆时慧眼识人,当然你好我好大家好;如若遇人不淑,就可能是引狼入室。黄先生查阅监控发现保姆虐老行为,就是在拟辞退保姆时,已属事后。
79岁老人被保姆虐待这一幕,也不禁令人对保姆这一行业的特性进行审视。
其一,保姆是要入户工作的。且不说保姆由一个陌生人进入到雇主家庭,雇主家的财产等隐私信息会暴露于保姆的眼皮底下;被照顾对象又往往是老弱病残孕等弱势人群,双方力量对比不对称,一旦发生什么纠葛,被照顾者往往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几乎难有还手之力。这就决定了从事保姆职业得具有高信誉度,以取得雇主信任。
其二,保姆职业又有着服务期短或随机的特征,比如所照顾孕妇顺利生产了、所照顾患者康复了、所照顾小孩能够走路了……往往就得另择雇主,由此导致了保姆行业的高流动性。亦即,保姆行业所服务的其实是社会上不特定人群,具有准公共性,会关涉公共利益。
有鉴于此,《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3款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对保姆行业有必要设置职业准入门槛机制,以将一些有侵财类、侵犯人身权类犯罪前科,有吸毒、赌博等违法前科,以及有精神病史等不适宜做保姆的人群排除在外,禁止取得从业资格。对于无证保姆,哪怕是熟人介绍,雇主也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不予雇用。“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更不得介绍,“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更不得录用,否则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严惩。
同时,行业协会也得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有虐待服务对象等违禁行为的保姆,予以一定期限的禁业限制;对于情节严重或有屡犯行为的,则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
从广州市的投毒保姆何天带事件,到杭州市的纵火保姆莫焕晶事件,再到如今金华市的虐老保姆事件,频频发生的“毒保姆事件”,一再刺激公众的敏感神经,引发公众的安全焦虑。目前,保姆行业准入门槛太低,只要有身份证和健康证即可。希望国家能通过行业立法,对保姆行业设置职业准入门槛,同时辅以行业协会的“黑名单”规制,和职能部门的强化监管,以终结保姆行业乱象,保障被服务对象的权益不受侵犯,免除雇主家庭的后顾之忧。
鉴于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上对保姆服务的需求量不断加増,而保姆行业又鱼龙混杂,乱象频仍。通过设置保姆职业准入门槛机制予以规范,也是社会的现实需要。